处罚的定额关于出产 , 买卖爆竹的行为

处罚的定额关于出产 , 买卖爆竹的行为

处罚的定额关于出产 , 买卖爆竹的行为

炮竹是被禁止经商的货物可得规定在议定号59/2006/政府议定2006年06月12号的政府规定 . 随属着违犯行为, 各个人如有出产行为 , 买卖 , 运载 , 蕴藏 , 交和接受炮竹会被处罚行政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 :

  1. 被处罚违犯行政

 

按照 d 点第4款第10条议定167/2013/政府议定会被罚钱从5.000.000万元到10.000.000万元对于这些如下的行为 : “出产 , 蕴藏 , 买卖 , 违犯运载炮竹 , 炮药 , 而危险的玩具 ”。

实际上炮竹是一种被禁止的货品因此买卖炮竹的行为会被处罚按照规定在第1款第10条议定185/2013/政府议定2013年11月15号是政府规定处罚违犯行政在商业活动 , 出产 , 买卖假货 , 禁货中和保卫用户者的权利 , 会被处罚钱按照各程度如下 :

对于买卖炮竹的行为 :

 

  1. a) 罚警告或者罚钱从000万元到1.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货物被禁止有价值不到1.000.000万元 ;

 

  1. b)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3.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1.000.000万元到3.000.000以下 ;

 

  1. c)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5.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3.000.000万元到5.000.000万元以下 ;

 

  1. d)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10.000.000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5.000.000万元到10.000.000万元 ;

 

đ) 罚钱从10.000.000万元到20.000.000万元对于场合禁止货物有价值从10.000.000万元到20.000.000万元以下 ;

 

  1. e)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30.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20.000.000万元到30.000.000万元以下 ;

 

  1. g)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50.000.000万元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30.000.000万元到50.000.000万元以下 ;

 

  1. h)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70.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50.000.000万元到70.000.000万元 ;

 

  1. i) 罚钱从000.000万元到100.000.000万元对于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从70.000.000万元到100.000.000万元 ;

 

  1. k) 罚钱从000.000万元场合被禁止货物有价值超过100.000.000万元以上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如上已提的各罚钱定额的规定也可得运用处罚行政对于 : “ 主设施运载或者驾驶运载设施的人有运载禁止货物的行为 ; 主货栈 , 住屋有蕴藏禁货 ; 人有行为交和接受禁货”

 

对于出产炮竹的行为 : 被罚双倍的钱比起如上买卖炮竹的行为 。

另外 , 违犯人还会被补充处罚如 : 被没收赃物 , 没收设施 , 没收运载设施 …. 不只是这样 , 违犯人还要克服后果如逼使毁灭赃物 ; 逼使纳回得到手中不合法的利益因有实行违犯行为而得来 ….

 

  1. 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能使到关于追究刑事责任能对和统一对于违犯罪的行为有关联到炮竹 , 公安部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和最高人民法庭院已颁行通讯连籍号06/2008/ 通讯连籍 –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法庭院 2008年12月25号 . 按照b 点 和 d 点 , 第 1 分 第3 目录 的通讯 是 :

 

关于罪名 :

 

+ 哪个人出产或者夺取炮竹 ; 制造 , 蕴藏 , 运载 , 使用 , 买卖非法或者夺取炮药 , 那就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罪名是“制造 , 蕴藏 , 运载 , 使用 , 买卖非法或者夺取爆炸物料”规定在第232条刑事不法律 ;

 

+ 哪个人买卖非法炮竹过边界 , 就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罪名是“贩私”规定在第153条刑事部律 ;

 

+哪个人运载非法炮竹过边界 , 就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罪名是“运载非法货物过边界”规定在第154条刑事部律 ;

 

+ 哪个人有买卖或者蕴藏的行为 , 运载非法炮竹目的是为了买卖在国内那就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罪名“买卖被禁止的货物”规定在第155条刑事部律 。

 

关于犯法的数量物品用来做根据来追究刑事责任 :

 

– 哪个人出产或者夺取炮竹有数量从2公斤到30公斤以下 ; 制造 , 蕴藏 , 运载 , 使用 , 买卖犯法或者夺取炮药有数量从1公斤到15公斤以下或者不到那个数量 , 但已被处置行政或者造出严重的后果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第1款第232条刑事部律 ; 如运载 , 买卖非法过边界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 c 点 第2款第232条刑事部律 。

 

– 哪个人出产或者夺取炮竹 ; 制造 , 蕴藏 , 运载 , 使用 , 买卖非法或者夺取炮药有如下的数量就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各款2 , 3 , 4 相当在第232条刑事部律 :

 

  1. a) 炮竹有数量从30公斤到90公斤以下 ; 炮药有数量从15公斤到75公斤以下( 第2款第232条刑事部律);

 

  1. b) 炮竹有数量从90公斤到300公斤以下 ; 炮药有数量从75公斤到200公斤( 第3款第232条刑事部律);

 

  1. c) Pháo nổ có số lượng từ 300 kg trở lên; thuốc pháo có số lượng từ 200 kg trở lên (khoản 4 Điều 232 BLHS).

 

  1. d) 炮竹有数量从300公斤以上 ; 炮药有数量从200公斤以上(第4款第232条刑事部律) 。

– 哪个人买卖 , 运载 , 蕴藏非法炮竹有数量从10公斤到50公斤以下( 就被当做数量多和大)或者不到那个数量, 但是已被处罚行政 , 或者造出严重的后果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第1款相当于第153 , 154 或者155条刑事部律 。

– 哪个人买卖 , 运载 , 蕴藏非法炮竹有数量从50公斤到150公斤以下( 可被当做很大的数量)那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第2款相当于153条 , 154条或者155条刑事部律 。

 

– 哪个人买卖 , 运载 ,蕴藏非法炮竹有数量从150公斤以上( 就被当做特别非常大的数量)那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第3款相当于第153 , 154条或者155条刑事部律 。

 

一个人同时犯上多罪名就要被审判的定额罚刑要高的在罚刑规定于每个罪名 。

 

那么法律已有很具体的规定关于各出产 , 买卖 , 运载关于炮竹行为 , 哪个场合被处罚行政 , 哪个场合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知道是违犯法律但是为了目前的利润高而很多个人任然实行违犯法律的行为结果要负担那些如上法理的后果 。

 

作者 : 律师 Bùi Hường

口译 : 智 城

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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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uattq.com/2020/03/10/%e5%9c%b0%e7%9b%98%e4%b8%8d%e6%89%b9%e6%96%b0%e6%88%96%e5%8f%98%e6%8d%a2%e8%90%a5%e4%b8%9a%e5%9c%b0%e5%9d%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