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 停 – 责 任 有 限 一 成 员 公 司
暂 停 – 责 任 有 限 一 成 员 公 司
目錄
A. 场 合 1: 暂 停 经 营
通 报 关 于 暂 停 经 营 属 营 业。
1. 实 行 程 序:
- 营 业 寄 通 报 到 登 记 经 营 房 在 营 业 已 登 记 最 慢 是 15 天 前 在 暂 停 经 营。
- 登 记 经 营 房 交 案 卷 的 收 据 给 营 业 但 接 受 通 报 暂 停 经 营 属 营 业 后。在 03 天 工 作 期 限 内, 之 从 接 受 到 合 理 案 卷 的 日 子 开 始 算, 登 记 经 营 房 派 发 确 认 关 于 营 业 已 登 记 暂 停 经 营 的 事。
留 意: 但 营 业 实 行 暂 停 经 营 属 营 业 手 续, 营 业 同 时 寄 通 报 暂 停 分 支 活 动, 代 表 文 房, 经 营 地 点 到 登 记 经 营 房 在 分 支 区, 代 表 文 房, 已 登 记 经 营 地 点。
2. 格 式 实 行:
成立营业人或代表人按照授权纳足够案卷登记营业按照规定在登记经营房在营业安设主住宅区还是纳案卷登记营业通过电子网。
3. 案 卷 成 分, 包 括:
通报关于暂停经营的事/继续经营在营业已通报的前期限/分支/代表文房/经营地点( 附录 II – 21)。
决 定 和 副 本 合 理 的 开 会 案 卷 属 于 董 事 会 对 于 股 份 公 司。
对于营业得到批准投资,证认投资纸或有相当的法理价值的各纸张另外如上各纸张,营业附加纳:合理副本证认投资;副本合理证认登记税;提议补充纸,导入通讯登记营业规定在附录 II – 18 。
4. 案 卷 数 量:
01 套。
B. 场 合 2: 回 复 活 动
通 报 关 于 继 续 经 营 的 事 在 营 业 已 通 报 的 期 限 前。
1. 实 行 程 序:
- 营业寄通报到登记经营房在营业已登记区最慢是15天前在继续经营已通报的期限前。
- 登记经营房交案卷收据给营业但接受通报继续经营后在已通报属营业期限前。在03天工作的期限内,之从收到合理的案卷,登记经营派发确认纸关于营业登记回复活动的事在期限前/确认纸关于分支/代表文房/经营地点登记回复活动在期限前的事。
2. 格 式 实 行:
成立营业人或者可得授权人纳足够案卷登记营业按照规定在登记营业房在营业主住宅正式机关或者纳案卷登记营业通过电子网。
3. 案 卷 成 分, 包 括:
- 通报关于暂停经营/继续经营的事在已通报属营业/分支/代表文房/经营地点的前期限(附录 II – 21)。
- 对于营业可得派发投资纸张,证认投资或各有价值相当法理的纸张另外如上各纸张,营业要纳副本合理的证认投资;副本合理的证认登记税;纸张提议补充 , 导入登记通讯登记营业规定在附录II-18通讯02/2019/TT-BKHĐT号。
4. 案 卷 数 量:
0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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