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体 – 责 任 有 限 一 成 员 公 司
解 体 – 责 任 有 限 一 成 员 公 司
A. 案 卷 成 分 – 解 体
案 卷 成 分, 包 括:
- 通 报 关 于 解 体 属 营 业 的 事( 附 录 II – 24);
- 报告清理营业财产; 名册主债而债数已付清,包括付清完各款债关于税和欠社会保险钱, 劳动人但决定解体营业后(如有);
- 决定主所有公司对于责任有限一成员公司; 副本合理案卷属成员委员对于责任有限两成员已上公司, 属大会股东委员对于股份公司,属合营各成员对于合营公司关于解体营业。
- 印 章 而 证 认 榜 章(如 有)或 证 认 已 收 回 印 章;
- 证 认 登 记 营 业 纸;
- 对于营业可得派发投资纸张,证认投资或各有价值相当法理的纸张另外如上各纸张,营业要纳副本合理的证认投资;副本合理的证认登记税;纸张提议补充 , 导入登记通讯登记营业规定在附录II-18。
B. 实 行 程 序 – 解 体:
- 营 业 实 行 结 束 活 动 分 支, 代 表 文 房, 经 营 地 点( 第1款第59条议定78/2015/NĐ-CP号)。
- 通 过 决 定 解 体 营 业。
- 主私人营业, 成员委员或主所有公司, 董事会直接组织清理营业财产, 除场合条例公司规定成立组织另清理。
- 在 07 天 的 期 限 工 作 内 之 从 通 过 的 日 子, 决 定 解 体 和 开 会 案 卷 要 可 得 寄 到 登 记 经 营 机 关, 机 关 税, 营 业 中 的 劳 动 人, 登 决 定 解 体 在 国 家 通 讯 网 上 关 于 登 记 营 业 和 要 得 到 贴 出 公 开 在 主 住 宅 ,分 支, 代 表 文 房 属 营 业。
- 场合营业还有义务财政没付清那要寄附加决定解体解决债方式到各债主, 在有权利而义务有关联的人。通报要有名, 主债的地址; 债数, 期限, 地点 , 付清那债数的方式; 方式和期限解决起诉属债主。
- 机关登记经营要通报营业情况正在做解体手续在国家通讯网上关于登记营业在收到决定解体属营业后。附加通报要登载决定解体而解决债的方式( 如有)。
- 代表人按照法律属营业寄提议解体给机关登记经营在05天工作内之从付清完各款营业债的日子开始算。
- 在180天期限后, 之从收到决定解体按照第3款这条而不收到意见关于解体从营业的事或有关联的那方用案卷反对还是在05天工作内之从收到解体案卷, 机关登记经营导入营业法理情况在国家预料机关里关于登记营业。
- 对于营业使用印章由机关公安派发, 营业有责任退还印章, 证认已登记榜印给机关公安让得到派发证认已收回印章。
C. 格 式 实 行 – 解 体:
代 表 人 按 照 属 营 业 法 律 直 接 纳 案 卷 在 登 记 经 营 房 在 登 记 营 业 安 设 主 住 宅 区 或 通 过 电 子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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