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处罚的士没有印货单的设施
期限处罚的士没有印货单的设施
第3款第6条议定86/2014/政府议定和第4款第37条通讯63/2013/通讯-交通运载部有规定:
从2016年 07月01号起 , 的士要有印货单的设施连接根据车上算钱的钟表 ; 驾驶车要印算钱货单和复还给顾客 . 有算钱钟表已可得有审权机关检定和夹铅 。
虽然在第5款第80条的议定46/2016/政府议定有规定 : 关于运用规定在第d点第3款第28条这议定来处罚对于个人 , 组织场合使用的士运载顾客没有印货单的设施按照规定可得实行从2017年01月01日起。
那么 , 的士车根据违犯的错误是没有印货单的设施跟车上算钱的钟表连接到2017年01月01日 。
罚额的士车没有印货单的设施 : 罚钱从2.000.000元到3.000.000元对于个人 , 从4.000.000元到6.000.000元对于组织经营运载 , 互助运载劳务实行违犯行为不建设算钱钟表或者建设不对关于规定的算钱钟表 ; 没有印货单的设施可得跟算钱钟表按照规定(d点第3款第28条议定46/2016/政府议定)
作者 : 律师 Bùi Hường
口译 : 智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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